2019/11/15

【 開會通知 】 108學年度第20屆第二次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1081018


108學年度學生家長會開會通知
會議名稱:台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
           108學年度 第20屆第2次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
開會時間:108年10月18日(星期五)19:00整
開會地點:二樓校史室
主 持 人:黃佳祺 會長
聯 絡 人:家長會辦公室   TEL:25332776   FAX:25332744
出席人員:全體家長會員代表
列席人員:邢校長小萍各處室主任、原住民代表
議程項目
時  間
主持人
說    明
報到
19:00-19:10


會長報告
19:10-19:20
黃 會長

校長致詞
19:20-19:40
黃 會長

家長會會務報告
19:40-19:50
黃 會長

108學年預算審核  
19:50-20:50
林 副會長

募款作業流程說明  
20:50-21:10
林 副會長

五年級補助安裝互動電視案
21:10-21:20
黃 會長
教務處
八 
臨時動議
21:20-21:30
黃 會長

散會
21:30
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.請 撕 下 擲 回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第20屆第2次家長會會員代表大會
班級代表出席委託書
本人當選108學年度   年     班之班級代表,茲因故未能親自出席108年10月 18 日本校學生家長會108學年度第2次會員代表大會,依本市「中小學校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」第14條第3項規定,委託   年     班之班級代表,代行本人於自治條例第8條(或第11條)各項(款)所規定之法定權利,特此聲明。

此致 臺北市中山區永安國民小學學生家長會
委託人:   年     班家長代表             (簽名)
受託人:   年     班家長代表             (簽名)

中華民國      年 月 日
註1:依據臺北市中小學學生家長會設置自治條例,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,如 須委託他人代行其權利者,限於以書面委託其他會員代表代行其權利,每一人以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。
2.被委託代表總數不得超過出席人數之三分之一。 
3.本委託書應提交選監小組確認。

4.本委託書倘有假造者,將依法追究刑(民)事責任。